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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解
麥當勞的創始人雷克羅克曾表示,其實麥當勞真正的生意是房地產,若真的只作快餐早就關門了。據了解,麥當勞在西方國家的經營模式有三種:
第一,採特許經營之方式。
第二,是購地自建連鎖店,再將店面租給加盟者當房東。
第三則是向地主長期承租,租約長達20年,且談好在這期間租金不變,再當二房東將店面租給加盟者,並向加盟商加收20%的租金,之後還會依據該區行情,進行租金漲幅。
簡而言之,麥當勞以租賃模式經營自家的房地產公司,公司是為實施房地產策略才成立的,不同於建商的經營模式,麥當勞先以「品牌」取得加盟者及銀行的信任,透過獨到的經營模式,用各家加盟店的錢買房地產,再租給新的加盟店,且要求加盟者需支付一定的保證金,其中一半在15年後償還,另一半則於20年期滿歸還,如此一來麥當勞便可向銀行申請租約貸款,完全不掏一毛錢,便可買房地產。
REF:)
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2080352632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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